统编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实用!)
统编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实用!),以下展示关于统编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实用!)的相关内容节选,更多内容请多关注我们

1、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知识点复习提纲第一单元知识点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一)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特别提醒】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1.人身关系:是基于人身利益而发生的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人格关系主要是指人的生命、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等方面的利益。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关系。 身份关系包括亲子、抚养、赡养、监护等关系。
2、。还有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2.财产关系:可分为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支配关系。 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例如:商品买卖关系、货币借贷关系、货物运送关系、物品保管关系以及知识产权转让关系等。(2) 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
3、承担的义务。【特别提醒】1.自然人自出生起到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P4)(3)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
相关文章
- 河北省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高二年级3月份月考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陕西省西咸新区2024年高三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池州二模]2024年池州市普通高中高三教学质量统一监测物理答案考试试卷
- 正确教育 2024年高考预测密卷一卷(河北地区专用)历史(河北)答案考试试卷
- 天一大联考 2024届高三年级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模拟信息卷 新S4J(二)2数学新S4J答案考试试卷
- [九江二模]九江市2024年第二次高考模拟统一考试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湖南省雅礼中学2024届高三综合自主测试(一)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湖南省长沙市一中2024届高考适应性演练(一) 语文答案考试试卷
- 河南省2024年高一年级春期六校第一次联考语文答案考试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