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猪(偶蹄目猪科动物)
金华猪原产地浙江金华,又称“金华两头乌”,是我国著名的优良猪种之一,金华猪具有成熟早,肉质好,繁殖率高等优良性能,腌制成的“金华火腿”质佳味香,外型美观,蜚声中外。
界动物界
脊索动物门(Chordata)
脊椎动物亚门(Vertebrata)
哺乳纲(Mammalia)
真兽亚纲(Eutheria)、有胎盘类。
偶蹄目(Artiodactyla)
猪形亚目(suiformes)、猪次目(Suina)
猪科(Suidae)
猪族
猪属(Sus)
猪种
金华猪
两头乌
产于浙江东阳、义乌、金华等地。
种猪评定标准:
(1)种用仔猪评定标准
种用仔猪根据60日龄体重,断乳同胞数和同胞均匀度(同窝60日龄体重变异系数)三项进行评定,比分各占65分、20分、15分。体重8公斤,断乳同胞9头,体重变异系数不超过22%为合格标准。评分标准见附录一表1。
(2)6月龄后备种猪评定标准
后备种猪根据6月龄体重、体长、腿臀围三项进行评定,比分各占60分、20分、20分。公猪体重32公斤、体长78厘米、腿臀围52厘米;母猪体重35公斤、体长82厘米、腿臀围54厘米为合格标准。评分标准见附录一表2。
(3)种公猪(24月龄)评定标准
种公猪根据后裔测定(或同胞测定)的胴体品质、肥育性能及本身24月龄生长发育三项进行评定,比分各占50分、30分、20分。评分内容共8项,腿臀比例30%、瘦肉比例40%、皮厚不超过0.24厘米、日增重360克、每公斤增重耗风干料不超过4.8公斤、体重80公斤、体长115厘米、腿臀围75厘米为合格标准。评分标准见附录一表3。
(4)种母猪(24月龄)评定标准
种母猪根据第三胎繁殖成绩和本身24月龄生长发育两项进行评定。比分各占70分、30分。评分内容共5项,产活仔数10头、60日龄断乳窝重100公斤、体重75公斤、体长110厘米、腿臀围68厘米为合格标准。评分标准见附录一表4。
种猪分级标准:
种猪分级以评定时所得总分为依据。各阶段合格种猪均分为三级,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90分以上;
(2)二级76~89分;
(3)三级60~75分。
种猪评定方法:
种猪评定采用分阶段独立评分法,用百分制计分。种猪在符合必备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相应阶段的评分标准,对每个评定项目给予评分,各项目得分总和,为该种猪所得总分。
种猪评定总分后,根据第3条的规定,划定种猪的等级。
相关事件
2013年4月,“金华两头乌猪”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进入新纪元。
2013年9月,“金华两头乌猪”卡通形象被确定为浙江省第二届体育大会吉祥物。
2014年4月,市政府出台《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标志着金华两头乌猪产业振兴行动全面启动。
2014年9月,《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获浙江省农业重大项目立项。
2015年10月,“金华两头乌猪”从全国1700余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中脱颖而出,获评“全国首批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
2016年6月,“金华两头乌猪”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6年9月,“金华两头乌猪”被选为G20杭州峰会晚宴上的特供食材。
2017年5月,“金华两头乌猪”被认定为“首批中欧农产品地理标志互认产品”。
2017年9月,“金华两头乌猪”被认定为“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018年11月,“金华两头乌猪”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最具影响力十强品牌之一。
2018年12月,中国区域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排行榜,“金华两头乌猪”位列“区域农业形象品牌·畜牧”第七位。
2020年7月,在正式签署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金华两头乌猪”为唯一入选的猪肉类畜种。[1]
相关新闻
金华两头乌猪正式获得地理标志名称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公示,4月15日,农业部发出公告,金华两头乌猪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准予登记,近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农业部将金华两头乌猪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编号为“AGI2013-01-1094”。此次农业部公告发布,标志着金华两头乌猪受到法定的保护,挂上了国际通行证,这将对振兴金华两头乌猪产业,提升两头乌猪品牌附加值,提高农民养殖收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由金华市畜牧兽医局为申报主体,申报工作自去年6月开始,通过基础数据调查,标志保护范围论定,人文历史资材收集研讨编写,质量控制技术规程讨论编制,猪肉产品抽样检测,品质专家鉴评,省级机构现场检查,农业部专家评审及公示,历经近一年时间,取得今天申报成功。
下一步,市畜牧兽医局作为地理标志保护管理机构,将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要求,制订金华两头乌猪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金华两头乌猪养殖技术标准,宣传地理标志知识,介绍地理标志使用,组织培训,开展指导,规范养殖场(户)生产管理,使地理标志这只公共品牌资源真正发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2]
参考资料
1.1700岁的“金华两头乌”迈出新舞步·中国畜牧业信息网
2.金华两头乌猪正式获得地理标志名称·金华市农业农村局